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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4-04-03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4-04-03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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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决定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