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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2-08-05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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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废止《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4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经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