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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地方法规共 32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4-06-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共 3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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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共 3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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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为实施科教兴新、人才强新战略 , 保障自治区各级科学技术协会 ( 以下简称科协 ) 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维护科协的合法权益,规范科协行为,发挥科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
科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代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族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3条
科协应当动员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坚持科学 发展观,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与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科学技术与经济的有效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4条
科协应当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协章程开展工作,管理内部事务。  第二章 组 织机构
第5条
自治区、州、地、市科协由同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 以下统称学会 ) 和下一级科协组成。 县 ( 市、区 ) 科协由同级学会和基层组织组成。
第6条
自治区、州、地、市、县 ( 市、区 ) 科协委员会由同级科协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上级科协对下级科协实行业务指导。
第7条
乡 ( 镇 ) 、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科协,是科协在城乡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实践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的基层组织,上级科协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科协应当加强组织建设,在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的地方和 单位建立科协组织,发挥网络作用,促进所属学会、基层 组织的发展。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8条
科协应当在各族科学技术工作者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
第9条
科协应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的合法权益,团结和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服务。 科协应当捍卫科学尊严,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第10条
科协应当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科技发展规划、科普工作规划、政策法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 科协应当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第11条
科协应当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事业、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科学论证和技术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12条
科协及所属学会接受国家机关或者有关组织的委托,组织或者推荐相关科学家、技术专家、学者参与或者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认证、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 定、技术标准制定和修改等事务。
第13条
科协应当发挥所属学会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同国内、国际科学技术组织、 学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国内、国际民间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14条
科协及所属学会应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专业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评审优秀学术论文,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推荐优秀科技人才,提高各族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学术水平。
第15条
科协及所属学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16条
科协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青少年中开展适合其特点的科学技术教育普及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
第17条
科协应当扶持乡 ( 镇 ) 、街道(社区)科普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科普活动,发挥其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第18条
县级以上科协应当加强所属学会与企业的协作,发挥企业科协的作用,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 业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 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19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发挥科协作用,把科协主要工作纳入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之中,并采取有效措施,为科协开展各项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20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设施纳入当地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规划,并保障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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