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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合浦汉墓群保护条例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018-08-07 · 共 35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18-08-07
北海市合浦汉墓群保护条例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加强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海上丝绸之路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
本条例所称合浦汉墓群,是指位于本市合浦县廉州镇,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以汉墓为主的古墓葬群。
第3条
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保护管理、考古发掘、规划建设、生产生活、展示利用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4条
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确保合浦汉墓群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5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合浦汉墓群保护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合浦汉墓群保护的政策制定、展示利用、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等重大事项。
合浦县人民政府负责合浦汉墓群的保护、管理、展示和利用工作。
廉州镇人民政府在市、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合浦汉墓群的相关保护工作。
第6条
市、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合浦汉墓群保护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政、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旅游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
第7条
合浦汉墓群管理机构负责合浦汉墓群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8条
鼓励和支持合浦汉墓群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将合浦汉墓群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加强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
合浦汉墓群管理机构可以通过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保护协议等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文物保护的范围、责任和报酬。
第9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合浦汉墓群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合浦汉墓群的保护事业。
第10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文物、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意识。
第11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合浦汉墓群的义务,有权劝阻和举报破坏合浦汉墓群的行为。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设立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12条
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合浦汉墓群保护总体规划纳入本级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合浦汉墓群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
合浦汉墓群保护根据合浦汉墓群保护总体规划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分类保护和管理。
第13条
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见附件。
第14条
合浦汉墓群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分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和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和二类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范围见附件。
第15条
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合浦汉墓群保护总体规划对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边界核定。
合浦汉墓群保护总体规划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16条
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合浦汉墓群文物安全责任制,制定实施合浦汉墓群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方案,制定落实合浦汉墓群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第17条
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合浦汉墓群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一)加强日常巡查,建立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二)完善文物记录档案,建立文物信息数据库,配置保护设施,加强对出土文物和需要保存的已发掘墓葬的保护;
(三)结合地形做好保护范围排水,清理墓葬封土上的树木,消除树木根系对墓葬本体的破坏,完善墓葬封土保护措施;
(四)打击盗掘、破坏墓葬行为;
(五)落实合浦汉墓群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其他保护措施。
第18条
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边界设置保护标志及其说明、界标、标志碑和其他保护设施,在建设控制地带边界设置界标和标志碑。
第19条
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刻划、涂污、损坏、攀登、踩踏墓葬及其保护设施;
(二)擅自移动、损坏保护标志及其说明、界标、标志碑;
(三)擅自改变墓葬的原状;
(四)擅自迁移、挖掘墓葬;
(五)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墓葬,造成文物破坏;
(六)葬坟、建窑、取土、采石、捞(挖)沙、开矿、毁林;
(七)排放污染物、堆放垃圾;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20条
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合浦汉墓群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合浦汉墓群的安全,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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