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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2-07-29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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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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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
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江苏省授予荣誉居民称号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