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5-12-10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5-12-10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的决定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废止〈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