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5-12-05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5-12-05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