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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司法解释2013-03-27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13-0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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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2013年3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法释〔2013〕5号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 2013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