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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司法解释1991-06-06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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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6-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
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1991年6月6日 法(经)函〔1991〕64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