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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4-03-29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4-03-29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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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994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