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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3-12-29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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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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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
和保障条例》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十四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