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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4-04-03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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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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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28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7日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