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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4-04-01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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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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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
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3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并报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