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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2-08-01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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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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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关于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淄博市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