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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景宁畲族自治县荣誉市民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4-06-14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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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景宁畲族自治县荣誉市民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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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废止《景宁畲族自治县荣誉市民条例》(2021年3月19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