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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4-06-07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4-06-07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决定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1 条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汕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