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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3-07-28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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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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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
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2月17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批准)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废止《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