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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1-07-29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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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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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
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6月17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济南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济南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办法》《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