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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1-12-03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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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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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