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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法规2021-12-07 · 共 4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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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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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
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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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规范 住宅 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 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
本条例所称 住宅 物业管理 (以下简称物业管理) ,是指 住宅 物业业主选聘 物业服务人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对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
第3条
物业管理相关活动 应当 遵循党建引领 ,坚持 专业服务 ,实行 业主自治。
第4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梳理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列出清单,并予以公布。
有关执法主体应当依法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人报告和有关业主投诉的违法行为 。
第5条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 和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人员组成,应当为单数。业主代表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建设单位未派员参加筹备组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担任。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 告 。
第6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房屋以及建筑面积清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共用设施清单和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清单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资料。
第7条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经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委员会 部分 成员 可以享有一定的津贴。
第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业主共有收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进行审计: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的;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财务负责人任期内离职的;
(三) 已交付物业专有部分占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四)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的;
(五) 管理规约 规 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审计的,居(村)民委员会 应当向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 报告 。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 应当 责令 其 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聘请。
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 告 ,审计费用可以在 共有 收益中列支。
第9条
业主委员会未按期组织换届选举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选举。
第10条
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 ,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 业主共有。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管理 共有 收益。
共 有 收益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物业专项维修费用;
(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三) 业主委员会 部分 成员 津贴;
(四)审计费用;
(五)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共 有 收益应当单独列账。
第11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尚未交付的物业,由建设单位 支付 物业费。
第12条
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物业服务人擅自决定 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一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13条
业主自行管理的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的管理及其监督活动, 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14条
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15条
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和物业服务人 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16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推进智慧物业建设,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鼓励运用电子投票方式 表决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第17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
第18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
建设单位未及时提出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第19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之日起六十日内,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20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 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 制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草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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