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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1-11-26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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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决定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关于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
终止妊娠规定》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1999年5月27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