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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条例》《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改、废止的决定2021-08-19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1-08-19
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条例》《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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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第五次会议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 条例》《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 《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1年3月25日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条例》《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