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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地方法规2022-12-05 · 共 3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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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
当前版本
2018-09-27
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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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保护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的干流、支流等地表水体的水环境保护以及与其相关的水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3条
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的水环境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生态补偿、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4条
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质量负责,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和水环境质量目标纳入政府任期责任目标,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任期内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第5条
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实行河长制。
第6条
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本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第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侵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和控告。
第二章 水环境保护
第8条
向古黄河、西民便河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建筑施工作业污水、服务业污水、生活污水以及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水等,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禁止向马陵河排放废水、污水。
第9条
向古黄河、西民便河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废水、污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第10条
在古黄河、西民便河设置排污口,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古黄河、西民便河原有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水的排污口,有关责任单位应当限期对其进行截污改造。
古黄河从皂河闸至果园古黄河调度闸之间的河道不得新设置排污口。
马陵河不得设置排污口。
第11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12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的工业企业,应当对产生的全部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排污许可证载明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区域的工业企业,应当自行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达到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工业集聚区的工业企业,应当对产生的全部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配套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处理设施。
第13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医疗污水进行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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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应当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区域的生活污水应当采取分散式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15条
建筑施工作业和餐饮、洗浴、车辆维修清洗等产生的污水,应当经沉淀、隔油或者过滤等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在古黄河、西民便河经营水上餐饮、娱乐等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垃圾应当专门收集处理,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
第16条
古黄河、西民便河的堤顶和河道迎水坡上不得种植农作物;河堤位置未能确定的,距设计最高水位线十米以内的河道迎水坡上不得种植农作物。
第17条
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保持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体清洁,及时清除河面漂浮物,定期清理河底淤泥。
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对西民便河支流的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限期消除黑臭水体。
第18条
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保持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的生态流量,及时进行生态补水。
第19条
古黄河、西民便河的河道管理实行蓝线控制制度。在蓝线控制范围内,不得擅自减少河道水域和滩地面积;不得擅自改变河道堤防、岸线以及预留土地的用途。蓝线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20条
在雨水汇入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的区域内进行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扩建、改建广场、绿地和住宅区、单位庭院的,应当建设雨水滞渗、过滤或者收集利用设施;
(二)新建住宅小区或者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应当在住宅楼阳台设置污水立管并接入城镇污水管网;
(三)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有毒液体的,应当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的清洗点清洗运输车辆和贮存容器;
(四)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减量施用化肥。
前款所指雨水汇入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河道周边的地理环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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