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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地方法规2022-09-29 · 共 52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2-09-29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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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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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2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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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和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3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本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单独设置,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应当在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审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第5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的日常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所需专项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会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实现人道救助、备灾救灾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第7条
上级红十字会应当加强对下级红十字会的日常业务指导、专项工作督查和募捐款物监督。
第8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红十字救助基金,用于开展人道救助工作。
第9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将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
第10条
省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协调和指导下,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事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人道领域交流合作,加强省际间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地区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
第11条
每年五月为本省红十字宣传月,结合本省特色开展红十字宣传活动。
第1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红十字会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 织
第13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按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保障办公条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本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新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建立红十字会。
第14条
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组织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根据需要配备工作人员,为其创造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加强对向其备案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指导。
第15条
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加入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
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
会员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应当按规定缴纳会费,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16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决定重大事项。
理事会、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第17条
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聘请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常务副会长担任本级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履行职责,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主持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18条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
监事会人选应当专兼结合,以兼为主,至少一名副监事长应当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
第三章 职 责
第19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及其他与其职责相关的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协助人民政府参与基层治理,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
第20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每年在本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红十字会开展救援、救助、应急救护培训、捐献服务、志愿服务、养老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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