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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地方法规2023-07-27 · 共 42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3-07-27
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42 条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锂电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北方锂电之都, 推动 绿色 低碳转型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 、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锂电产业发展促进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锂电产业,是指锂电池研发 、 设计、生产、检验检测、销售、终端应用、回收利用以及锂电池原材料、 配套部件 生产等相关产业。
第3条
锂电产业发展遵循政策引导、创新驱动、产业协同、集聚发展的原则。
第4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锂电产业发展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锂电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督促落实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建立锂电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锂电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能源部门是锂电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锂电产业发展促进工作。 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 商务、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税务 、供电 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锂电产业发展促进相关工作。
第5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锂电产业的规划引导,坚持全链条覆盖、全区域布局、全周期服务,推动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锂电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第6条
市能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锂电产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锂电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7条
建立健全链长、链主 、 联盟融合联动工作机制。锂电产业链设置链长,负责统筹锂电产业发展全局性工作,协调解决锂电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推动 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产业链链主一般由行业龙头企业担任,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锂电产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 者 其他组织组建产业联盟,加强企业配套协作和产业融合,发挥集聚效应,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产业共同体。
第8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锂电产业发展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为锂电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推进等提供咨询意见。
第9条
市能源部门应当根据锂电产业发展规划,制定锂电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锂电产业链图谱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 发展改革、 市 能源等 部门建立客商库和项目库, 瞄准产业链重点领域、缺失环节 招引锂电产业上下游配套关联企业落户, 巩固提升 全产业链优势。 市统计部门 应当加强对锂电产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 根据市能源部门提供的 锂电 企业名单提供统计数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培育集体商标,指导锂电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 ,支持锂电企业参与锂电产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积极培育 锂电 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 ,建立数字赋能推进机制,支持锂电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 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融合发展。
第10条
对锂电产业 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计划指标配比上 给予 支持,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种灵活供地方式,做好锂电产业土地供应工作。
第11条
市 、区(市) 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产业发展资金,对锂电产业科技研发、产业引导、技术改造、人才招引、合作交流等予以支持 。 第二章 规划发展
第12条
鼓励锂电企业通过资源勘探合作、股权收购、长期协议等方式建立市外资源基地,为锂电产业长期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第13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强化科学布局,支持利用现有停车场、港口码头、加油站 、新建居民小区 等场地资源有序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支持在 文化旅游、 公交、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锂电产品。
第14条
支持废旧 锂 电池梯次综合利用和 绿色环保 拆解回收,鼓励建设废旧锂电池集中收集、存储中心,打造锂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第15条
支持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升级检测设备,扩展检测项目和服务范围,降低测试认证成本,打造锂电产品检验检测高地。 鼓励锂电企业开展锂电产品检验检测以及认证平台建设 。
第16条
鼓励市内锂电企业加强供需合作,降低运输成本,推动 产业链上下游 协同发展。 第三章 科研创新
第17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锂电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 围绕锂电池 研发制造 、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等 培育 申报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 促进创业创新资源高效对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锂电产业发展。
第18条
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第19条
依托 山东省锂电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系统推进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上市培育、公共平台搭建、人才引进培养等核心任务。
第20条
建立健全飞地研发 新型模式 。支持企业 通过自主建设 、联合研发、校企共建等多种 方式 在市外开展研发创新, 借助 外地高端人才优势, 形成研发成果, 在本市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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