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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023-10-25 · 共 33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3-10-25
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 33 条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加强伏羲文化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伏羲文化的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3条
本条例所称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对象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伏羲庙、卦台山等与伏羲相关的古建筑、古遗址及文物,伏羲祭典,有关的民俗、口头传说及其文字记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4条
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保护,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5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对伏羲文化的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展演、展示和文物、资料的征集收购等活动,予以经费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第6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公安、自然资源、教育、民族宗教、商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第7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文物保护、城乡规划、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法学研究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伏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委员会,为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合理利用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和专业指导。
第8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伏羲文化的宣传推介,增强全社会对伏羲文化的保护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宣传报道、开设专栏、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伏羲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9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伏羲文化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第10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 第二章 保护管理 ​
第11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伏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并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相衔接。
第12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伏羲文化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和编制保护名录等工作,并建立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伏羲文化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第13条
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建设管理等,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
第14条
在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确保建设规模、体量、风格、色调与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对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已经存在的与其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逐步改造。
第15条
对危害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16条
伏羲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应当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设计、施工。
第17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伏羲文化文物,及时组织抢救性保护和修复。 ​ 第三章 传承利用 ​
第18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伏羲文化保护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 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配备管理保护专门人员,保障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19条
伏羲祭典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有权申请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经费、场所和公益交流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伏羲祭典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项目保护传承计划,收集项目实物、资料并进行登记、整理、建档,保护项目相关的实物、资料和场所,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展演、研究等活动,培养、推荐代表性传承人,为项目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20条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可以通过设立伏羲文化展厅、陈列室、宣传栏,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伏羲文化文物阐释、展示等活动,传播伏羲文化,并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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