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地方政府规章2014-01-07 · 共 3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14-01-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
(2014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公布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具体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第3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