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Hub

法律人的开源社区
← 返回列表
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地方政府规章2005-11-14 · 共 38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5-11-14
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共 38 条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 (2005年11月14日四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5年12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信用服务活动和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守信,惩戒失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征信和信用评估活动,提供、披露和处理信用信息,以及进行相关的信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信用评估,是指向社会提供的信用评估服务。
第3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信用活动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信用综合监管机构),负责对全省征信和信用评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征信和信用评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有关信用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4条
从事征信和信用评估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5条
采集、提供、披露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尊重个人隐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第6条
公共信用信息应当依法公开,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第7条
鼓励信用服务行业组织制定并推行行业规范,为会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实行行业自律。
第8条
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 第二章 征 信
第9条
设立海南省公共征信机构(以下简称公共征信机构),负责征集公共信用信息,建立涵盖个人、企业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信息互联和共享,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10条
本省行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中产生的有关个人和企业信用的信息,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交公共征信机构,由其负责整理和维护。 公共信用信息提交、整理、维护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信用综合监管机构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11条
公共征信机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征集、整理公共信用信息, 不适用本章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公共征信机构向社会直接采集个人或者企业的信用信息,应当遵守本章的规定。
第12条
征信机构经被征信个人的书面同意,可以采集下列个人信用信息: (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学历、职业、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储蓄、纳税数额、房地产、有价证券、机动车等资产信息; (三)个人与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商业机构发生的信贷、赊购等商业交易信息; (四)个人与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发生的服务缴费信息; (五)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第13条
征信机构采集下列信用信息,不需取得被征信个人的同意: (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依法可以公开的个人公共记录信息; (二)已经依法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
第14条
征信机构采集下列企业信用信息,不需征得被征信企业的同意: (一)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获得的资质、资格认定和商标、产品认定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二)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量等经营财务信息; (三)赊购、履约情况等商业交易信息; (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在行使职权中形成的依法可以公开的企业公共记录信息; (五)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第15条
征信机构采集下列企业信用信息,需征得被征信企业的书面同意: (一)未依法公开的企业存贷、纳税信息; (二)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用信息;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征得企业同意方可采集的其他信用信息。
第16条
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信用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
第17条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采集信用信息: (一)向被征信的个人、企业(以下统称被征信人)直接采集; (二)向掌握被征信人信用信息的单位、个人采集; (三)从合法公开的信息中采集; (四)通过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途径采集。 提供信用信息的单位、个人(以下统称信息提供人)在提供应当征得被征信人同意方可采集的信用信息之前,应当查验征信机构是否取得被征信人的书面同意。 征信机构可以依照约定向信息提供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报酬。
第18条
征信机构不得以欺骗、窃取、贿赂、利诱、胁迫、侵入计算机网络等非法或者不正当方式和手段,采集被征信人的信用信息。
第19条
征信机构应当将采集的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信用信息数据库,保持信息的原始完整性,不得虚构或者篡改。 征信机构应当对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备份保管。
第20条
征信机构制作信用报告,应当客观反映被征信人的信用信息,不得进行推断,并应符合行业规范。
共 2 页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