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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地方政府规章2018-06-15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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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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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18年6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取消31项行政权力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本决定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