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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景区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共 30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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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景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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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为了加强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景区资源,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景区(以下简称度假区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景区是指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具有观光旅游、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科学教育等功能的区域。
第3条
度假区景区保护和管理坚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4条
梁溪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度假区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度假区景区保护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度假区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度假区景区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5条
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作为梁溪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统筹度假区景区区块功能和业态布局,负责度假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城市更新焕新、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安全生产等工作。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所属的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度假区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6条
公安等部门设置在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文广旅游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度假区景区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度假区景区资源和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破坏度假区景区资源和设施的行为。
第8条
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应当根据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制定度假区景区保护利用发展计划,明确旅游开发容量、功能分区、景观设计、靠泊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等内容,并突出对度假区景区自然资源的保护。度假区景区保护利用发展计划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第9条
度假区景区内的建筑风格、景观设计和户外广告、夜景灯光、公共设施的设置,应当体现无锡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特色定位。度假区景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其体量、外形、高度、色彩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第10条
度假区景区内装饰装修建(构)筑物外立面、设置户外广告或者公共设施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并遵守国家和省、市城市容貌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11条
梁溪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对度假区景区内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建(构)筑物、遗迹、遗址等进行排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和有效利用。
第12条
度假区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水体和地形地貌以及周边建筑,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3条
度假区景区内临街建(构)筑物的产权人应当保持外立面整洁美观,保持原有风貌,并按照规定进行清洗、粉刷,出现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14条
度假区景区内的道路、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和环卫、照明、交通等公共设施以及地下管线,由产权人或者受委托单位维护管理。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应当协助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发现损毁的,应当及时通知产权人或者受委托单位修复。度假区景区公共场所的喷泉、导向标志、解说牌、公告栏、画廊等设施和雕塑等景观作品,由设置主体或者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维护管理。
第15条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保障度假区景区内河道畅通,加强水域保护,提升水域水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自然生态修复。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加强对度假区景区内排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排水行为。
第16条
在度假区景区内的游览专属水域设置旅游景观、水上运动、餐饮娱乐、度假休闲等设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自然景观协调。
第17条
度假区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度假区景区管理规范,在指定的区域、地点依法经营。度假区景区内举办展览、展销、文艺表演、影视拍摄和其他文化、商业、体育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18条
鼓励和支持度假区景区内开展特色市集、展览展示、文化演出等活动,丰富文旅消费场景,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第19条
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以及智慧旅游等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20条
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度假区景区消费投诉调处机制,及时调处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度假区景区良好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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