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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成都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复函国务院文件1989-04-12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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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4-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成都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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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成都市人民政府
驻北京办事处的复函
国办函〔1989〕3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办公厅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一日《关于请批准成都市政府设立驻北京办事处的请示》(川办发〔1989〕3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办事处,编制不超过七人,所属编制在成都市人民政府编制内解决,其它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定。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