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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建立三明市农村改革试验区报告的批复国务院文件1988-04-22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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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04-22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建立三明市农村改革试验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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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建立三明市
农村改革试验区报告的批复
国函〔1988〕6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同意你省提出的将三明市集体林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