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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国务院文件2006-04-28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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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8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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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 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6〕28 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以下10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喆生  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正局级督察特派员   王惠丽(女)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巡视员   樊洪志  海关总署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巡视员兼主任   左 铁  中国海关出版社社长(正局级)   葛连成  呼和浩特海关关长   邢 强  南京海关关长   李多宽  南昌海关关长   赵 民  重庆海关关长   张卫民  拉萨海关关长   周凤琴(女)西安海关关长   二、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 宪(女)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公室副巡视员   阎宗明  大连海关副关长   胡乃涛  深圳海关副关长   杨 建  黄埔海关副关长   三、以下10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盛云良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副巡视员   焦建群  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副秘书长(副局级)   曾马凯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孙竹军  上海海关党组纪检组长   顾百川  上海海关副巡视员   叶 平  宁波海关副关长   林建平  南昌海关副关长   郑汉龙  长沙海关副关长   叶震林  广州海关副关长   庞志江  广州海关副巡视员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