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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国务院文件2006-01-04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6-01-04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务院共 1 条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东宁口岸 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函〔2006〕1 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请示》(黑政发〔2005〕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