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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国务院文件2005-12-31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5-12-31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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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05〕1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促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0处)   浙江省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河南省     青天河风景名胜区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德夯风景名胜区   贵州省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