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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放容奇港和开辟容奇至香港客运航线的批复国务院文件1986-09-29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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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09-29
国务院关于开放容奇港和开辟容奇至香港客运航线的批复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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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开放容奇港和 开辟容奇至香港客运航线的批复 国函〔1986〕1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开辟容奇至香港客运航线的再次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放容奇港和开辟容奇至香港的国轮客运直通航线。 二、同意在容奇港设置口岸检查检验机构,增加人员编制一百七十七人。 三、容奇港正式开放前,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你省正式宣布通航日期。 四、其它有关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