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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佛山铁路口岸开行佛山至九龙直通客车的批复国务院文件1992-01-20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1992-01-20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佛山铁路口岸开行佛山至九龙直通客车的批复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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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佛山铁路口岸 开行佛山至九龙直通客车的批复 国函〔199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开辟佛山至香港九龙直通火车口岸的请示》(粤府〔1991〕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放佛山铁路口岸,开行佛山至九龙直通客车。   二、联检场地及增编人员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投资及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解决。检查检验单位业务用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解决。   三、佛山铁路口岸开放前,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正式对外公布。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