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Hub

法律人的开源社区
← 返回列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国务院文件2016-04-08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16-04-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共 1 条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 冠 名 问 题 的 函 国办函〔2016〕4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宁波港口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