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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将辽宁省庄河县列为边境县的批复
国务院文件
1987-11-06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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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1-06
国务院关于将辽宁省庄河县列为边境县的批复
国务院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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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将辽宁省庄河县 列为边境县的批复 国函〔1987〕17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八月三日辽政发〔1987〕85号《关于将庄河县列为边境县的请示》收悉。同意将庄河县列为边境县。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