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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公布天文学名词问题的批复国务院文件1987-08-12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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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8-12
国务院关于公布天文学名词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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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公布天文学名词问题的批复
国函〔1987〕142号
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
你们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关于公布天文学名词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审定、公布各学科名词,是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经其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请告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天文学以及以后各学科经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国务院授权该委员会自行公布。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