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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国务院文件2020-11-10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20-11-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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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20〕10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在扬州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19〕6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在扬州建设的大运河博物馆定名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