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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务院文件1990-05-15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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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5-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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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行政学院
筹建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办发〔1990〕2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部直接领导,筹建工作相应改由人事部负责。国家行政学院筹建领导小组组长由人事部部长赵东宛兼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