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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国务院文件2006-05-17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6-05-17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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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给 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 国函〔2006〕35号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郑静晨,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陕西省户县人,中共党员,1983年8月入伍,武警部队总医院副院长,专业技术6级,武警大校警衔。2001年4月,郑静晨同志被任命为中国国际救援队副总队长兼首席医疗官。5年多来,他先后率队执行赴新疆伽师和阿尔及利亚等5次国内外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救治伤病员1500多人。特别是2004年12月,他率队赴印度尼西亚执行海啸医疗救援任务期间,带领医护人员克服环境恶劣、条件艰苦等困难,坚持24小时为灾民服务,先后为1.1万多名伤病员提供各种医疗救助,施行手术284例,成功救治危重病人440余例,受到印度尼西亚政府和当地人民的称赞,为祖国和军队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