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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无极医药市场治理整顿情况报告的复函国务院文件1993-07-06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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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7-0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无极医药市场治理整顿情况报告的复函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提出的“经整顿后保留十六家”及
第2条
提出的“对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厂家经政府批准可设立办事机构”的意见,尚需进一步研究,请你们就此征求卫生部、国家医药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