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国务院文件2001-05-26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1-05-26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1〕54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公安部消防局副总工程师杜兰萍武警专业技术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