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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邵振翔、许超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国务院文件1996-07-18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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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7-18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邵振翔、许超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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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邵振翔、许超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6〕55号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一、授予公安部边防局沿海治安管理处处长邵振翔武警大校警衔。   二、授予公安部警卫局办公室副主任许超武警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