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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姚志芳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国务院文件1996-03-22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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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3-22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姚志芳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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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授予姚志芳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6〕21号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副师职)姚志芳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李 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