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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暂不进入苏领空进行沿中苏国界航空摄影的批复国务院文件1985-06-27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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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6-27
国务院关于暂不进入苏领空进行沿中苏国界航空摄影的批复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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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暂不进入苏领空 进行沿中苏国界航空摄影的批复 国函〔1985〕9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政发〔1985〕58号文收悉。 考虑到目前中苏关系虽有一定改善,但两国边境地区军事对峙状况没有改变,尚不宜向苏方提出我越界航摄问题。在我边境地区航摄时飞机不要越入苏方领空,对航摄不到的个别地区,请采取其他权宜办法解决。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