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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务院文件2006-04-11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6-04-11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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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 务 院 关 于 同 意 辽 宁 省 调 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6〕2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5〕3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北票市桃花吐镇、朝阳县孙家湾乡和柳城镇四家子村划归朝阳市双塔区管辖。   二、将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朝阳市龙城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