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务院文件2004-09-23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04-09-23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4〕8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黑政发〔2004〕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道里区石头道街迁至松北区世纪大道。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